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第六十条规定,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: 1. 房屋、建筑物,为20年; 2. 飞机、火车、轮船、机器、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,为10年; 3. 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、工具 […]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第六十条规定,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:
1. 房屋、建筑物,为20年;
2. 飞机、火车、轮船、机器、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,为10年;
3. 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、工具、家具等,为5年;
4. 飞机、火车、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,为4年;
5. 电子设备,为3年。
对于办公设备而言,如果是指电脑、打印机、复印机等电子设备的话,其折旧年限不低于3年;如果是办公家具、办公器具等,则折旧年限不低于5年。需要注意的是,具体折旧年限可能会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会计政策有所不同,但不能低于上述规定的最低年限。